在颜值经济盛行的当下,医美行业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求美的选择,然而,这一行业的乱象也频频引发关注。近日,汝州市泰之美医疗美容公司的一起注射风波,将医美行业潜在的资质与监管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。
美容变“毁容”:消费者的噩梦开端
崔女士本怀揣着变美的期待,却在汝州市泰之美医疗美容公司经历了一场痛苦的“美容”遭遇。她是通过抖音上极具吸引力的宣传广告,与这家医美公司建立了联系。在自称朱姓经理的热情接待下,崔女士先后两次缴纳数万元费用,并于6月24日上午接受了美容注射项目。
令人不解的是,在注射前,朱姓经理并未告知崔女士所注射药品的具体名称。数十针被注入头部、耳后等部位后,经理才轻描淡写地让她去购买布洛芬等止疼药。谁能想到,短短几天后,6月27日,崔女士的头部、面部注射部位就出现了肿胀、疼痛的症状,甚至还伴随着脱发。原本追求美丽的她,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担忧之中。
展开剩余61%崔女士急忙联系朱姓经理,得到的回应却是让她返回美容院接受“治疗”,所谓的治疗不过是静脉注射抗生素等药品。这一系列的操作,不仅没有解决崔女士的问题,反而让她对这家医美机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产生了深深的怀疑。
资质存疑:医美行业的“灰色地带”
这起事件中,最核心的问题便是涉事机构的资质。按照我国严格的医疗美容行业规定,注射玻尿酸等美容项目绝非普通美容服务可比,它是需要经过层层资质审核的医疗行为。
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明确要求,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机构必须持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且诊疗科目中必须清晰包含医疗美容科。在人员资质方面,负责实施项目的人员不仅要有《医师资格证》和《医师执业证》,并在注册机关注册,还需要具备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,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有相应临床工作经验。部分关键项目,操作人员更需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质。哪怕是未达主诊医师标准的执业医师,也只能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辅助性工作。
再看注射用透明质酸钠(玻尿酸),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,其使用和经营有着严格规范。医美机构必须使用经过注册的产品,采购时要仔细查验生产厂家的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、产品注册证等,同时建立完善的进货查验记录。如果涉及售卖此类医疗器械,医美机构还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,并且绝对不可以个人名义进行售卖。
目前来看,泰之美医疗美容公司是否具备上述所有资质,朱姓经理又是否符合执业规范,注射药品是否为合规医疗器械,都不得而知,如同笼罩在重重迷雾之中。
宣传之惑:广告背后的合规性
除了资质和操作问题,涉事机构的宣传渠道也值得关注。依据《广告法》规定,医疗、医疗器械广告严禁利用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。医美机构在宣传时若使用人物肖像,要避免使用“推荐官”“体验官”等容易被认定为代言的表述,以免误导消费者。泰之美医疗美容公司通过抖音进行宣传,其中是否存在不合规的表述,是否存在夸大功效、误导消费者的行为,也有待进一步调查。
监管缺位?亟待回应的公众关切
汝州市泰之美医疗美容公司的注射风波,敲响了医美行业规范经营与加强监管的警钟。相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,给消费者一个交代,同时也应借此机会,全面审视医美行业的监管漏洞,加强对医美机构资质审核、经营行为和宣传推广的全方位监管,让医美行业真正成为人们追求美的“健康通道”,而非暗藏风险的“雷区”。(来源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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